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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7岁少年盗窃邻居数千元 父亲发现后报案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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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31 09:03:51

齐鲁网青岛3月31日讯(记者 王春令 通讯员 李雅妮 李阿欣)30日,平度市法院发布了一起少年盗窃案。此案的“特别”之处在于,是少年父亲报的案。平度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盗窃案,17岁少年王某盗窃邻居数千元钱,其父发现后,及时报案,退赔钱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孩子取得了缓刑的机会。

被告人王某与邻居李某年龄相仿,从小就是好朋友,王某经常到李某家玩耍。李某父亲从事回收废品工作,家中经常放着现钱。2015年8月某天,王某从网吧回来后到李某家玩,看到桌子上放着70多元零钱,王某趁李某不注意,拿走了桌子上的钱。之后一直没人发现,几天后王某便把这钱花进了网吧。尝到甜头的王某,于2015年9月某晚,爬墙进入李某家,盗窃了炕上布兜内的300元钱。

随后王某越来越大胆,2015年9月某晚,王某又翻墙进入李某家,盗窃了放在卧室抽屉里的2700元钱。2015年11月某晚,王某再一次翻墙进入李某家中,盗窃了3000元钱。王某大量不明金钱引起了父亲王某某的注意,在王某某的严厉追问下,王某说出实情。王某某得知真相后,为防止王某继续犯罪,给王某一个深刻的教训,立即带王某到派出所自首。

“我一时被不劳而获的金钱迷了心窍,给家庭、朋友都带来了伤害,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犯错。”王某说。案件处理过程中,王某某带着王某主动向邻居赔礼道歉,退赔了盗窃款,取得了邻居谅解。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王某当庭痛哭流涕,表示一定接受教训,重归正途。“严管就是厚爱!”其父王某某也表示,以后将严加管教,帮助孩子悔过自新。综合考虑王某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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