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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这些地方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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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7 16:15:22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高敬)顶风上“两高”项目、大肆开发房地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再公开通报7个典型案例。

  督察指出,辽源市是吉林省唯一一个“十三五”能耗双控两项指标任务均未完成的城市,也是唯一一个“十三五”前四年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的城市。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2021年1至8月,辽源市经省、市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通过的项目12个,能耗总量48.4万吨标准煤,已超过吉林省拟向该市下达的“十四五”新增用能控制指标,能耗双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济宁市等7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但督察发现,济宁市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将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增加矿区面积,进行露天开采。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曾指出济宁市13处矿山治理修复进展缓慢,但济宁市在一家矿山治理修复明显不到位的情况下,于2019年2月上报完成整改。直到今年7月,该矿山被山东省通报后,济宁市才突击回填土方,突击种植小树苗。

  湖北省通山县的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6座小水电站应在2020年底前退出。督察指出,通山县放松要求,将退出时间延迟至2022年底,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5座小水电站在运行。通山县还在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将6座小水电站所在区域由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企图以调代改,继续保留小水电站。

  广东省清远市垃圾渗滤液实际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其中,青山垃圾填埋场长期通过槽罐车将渗滤液违规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仅2018年以来已累计转运38.4万吨,目前每天仍有500吨左右渗滤液外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清远市8个垃圾填埋场中有5个存在地下水超标问题,其中佛冈县垃圾填埋场7月份氨氮浓度超地下水Ⅲ类标准94.2倍。

  督察发现,2018年4月以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违反相关条例规定,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大肆开发房地产项目。同时,当地违规决策为房地产开发让路,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无法律解释权的情况下,向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仁寿县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说明,为房地产开发“开绿灯”。

  督察指出,中国有色集团下属的东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东方公司下属钽业公司的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钽业公司擅自将废包装桶作为普通废铁,非法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回收利用。为掩饰非法行为,钽业公司还伪造包装桶回收协议等材料,性质十分恶劣。

  督察发现,中国黄金集团部分企业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和修复治理工作不力。如中国黄金所属的内蒙古矿业2018年5月因违法占用草原问题被当地有关部门实施处罚。但企业仅缴纳了草原植被恢复补偿费,在未取得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违法占用草原面积增大。目前累计违法占用草原面积约1634公顷,对当地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对这些典型案例,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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