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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网红”爬楼坠亡,直播平台是否有安全保障义务?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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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23 17:21:49

(视频制作:卢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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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极限第一人”吴永宁坠亡后,其母何某认为花椒直播对于用户发布的高度危险性视频没有尽到合理审查和监管义务,且花椒直播与吴永宁在签约期内,故将花椒直播的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认定花椒直播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针对本案,网友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点:直播平台是否需要对用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直播平台有侵权行为,我们该如何维权?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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