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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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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1 17:16:36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公布,2017年江苏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的变化:

    一、适当调整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文理科类。将原来的本一、本二、本三3个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调整后,统招录取分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职(专科)统招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5个批次。

    体育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为体育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保持不变。调整后,统招批次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艺术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江苏省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结合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调整(均有所增加)以及往年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志愿的有效性,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从志愿。

    二、调整填报志愿时间

    201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

    三、新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照顾政策中,新增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省统考

    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联考变为省统考。省招委会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五、提高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有效性

    为进一步提高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的有效性,明确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共有33.01万人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同期36.04万的报考人数,减少3.03万人,减幅为8.41%。(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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