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多年来职称领域重大改革:代表作可替代论文

2018-02-09  A+ A-
  北京市启动职称评审改革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昨发布

  评职称 代表作可替代论文

  北京市8日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打破职称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职称论文“一刀切”等条条框框,对不同人才制定不同标准,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支持人才自选代表性成果代替论文。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

  为避免职称评审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职称制度改革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业绩权重,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意见》中详细描述了对不同领域的人才重点评价包含哪些方面。如对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的人才,重点评价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老师等教育教学人才,按照教学为主、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进行分类评价。对教学为主的,重点评价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绩;对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学术能力、成果创新质量和贡献、学科建设效果;对社会服务为主的,重点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决策服务、科学普及等。

  《意见》明确,将彻底解决过去职称论文“一刀切”的问题,将职称评审“唯论文”改为“菜单式”,让人才做“多选题”。在职称评审中,将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质量。

  除论文、论著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工作总结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文化艺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此次改革还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才外,新开通了优秀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畅通了晋升通道,解决了过去职称晋升“玻璃门”的问题,全面激发人才发展活力,使各类人才职业发展“条条大路通罗马”。

  其他亮点

  京津冀将建职称协调共享机制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市将推动建立京津冀职称工作协调共享机制,探索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统一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推进京津冀职称评审专家资源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深入落实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协议,逐步扩大跨区域职称互认领域和范围,推动三地人才自由流动。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为入驻雄安新区的本市企业随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价服务。

  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扩大

  此次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自主评审范围,除市属高校外,继续向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新型智库、新型研发机构,如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等,下放职称评价自主权,重点解决人才使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支持用人单位完善考核制度,对评上职称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人才与岗位的适用情况和考核情况,合理聘用人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低聘”、不聘直至解聘。

  创新6类人才职称晋升方式

  《意见》提出,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领军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直通车”取得正高级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业绩突出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人才可单独评审、优先评聘;具有特殊技能、在特殊领域和特殊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可直接认定职称等级;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和援外医疗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职称评聘的支持政策。

  本市将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三城一区”建设,按照“需要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增设人工智能、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科学传播等新业态、新职业的职称评价专业,支持培育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此外,本市还将补齐全部职称系列的层级设置,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等系列中增设正高级,持续满足高精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优势学科等领域的人才评价需求。(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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