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违规使用的补助资金已追回

2018-06-10  A+ A-
人民网北京6月10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截至今年3月底,青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8件,处理217人,其中给予处分143人。在扶贫领域专项执纪行动中,青海省纪委重点查处了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违规使用的补助资金已追回。

2017年12月14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化隆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就是其中一起。2012年至2015年,化隆县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化隆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文祥在未经研究论证、未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未经招投标、未考虑贫困搬迁户经济支付能力及其后续生活保障等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团购500套商品房,每户购房价格26万元至38万元不等,政府对购房户提供5万元补贴。

2015年3月,该县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金星采取同样的办法新增130户搬迁户。据此,化隆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资金3150万元,违规直接拨给某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以每套5万元分摊到商品房总价内抵扣房款用来促销,县政府由帮助贫困户搬迁变成了帮助房地产公司促销卖房。经有关部门认定,630户搬迁户中非贫困户232户,违规享受或骗取政府补助资金1160万元。罗文祥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马金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也均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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