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男,汉族,1958年3月生,山东滕州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77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4月至1978年2月,安徽省砀山县良梨公社张庄大队知青,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8年2月至1980年2月,安徽省蚌埠师范学校学生;
  1980年2月至1981年1月,安徽省蚌埠师范学校团委书记;
  1981年1月至1982年11月,安徽省蚌埠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团委书记;
  1982年11月至1985年10月,安徽省蚌埠团市委副书记、书记;
  1985年10月至1987年7月,安徽省固镇县委副书记;
  1987年7月至1993年12月,安徽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3年12月至1994年9月,安徽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4年9月至1995年4月,安徽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5年4月至1996年1月,安徽省芜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年1月至1998年2月,安徽省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2月至1998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委书记、市长;
  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安徽省芜湖市委书记;
  1999年10月至2000年1月,安徽省阜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0年1月至2001年7月,安徽省阜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山东省委副书记;
  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
  2012年5月,山东省政协主席;
  2018年1月,河南省政协党组书记。(照片及简历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